解析海運提單中的“不知條款”.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43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解析海運海運提單中的提單中的“不知條款不知條款”導師:楊樹明師:楊樹明教授教授作者:趙者:趙艷專業(yè):國際業(yè):國際法學中國中國重慶重慶二○○八年四月1摘要“不知條款”(UnknownClause)實際上是一種泛稱,是指承運人對所接收的貨物數(shù)量、重量等情況無法核對,或對貨物內容無法知悉,為避免將來對收貨人或者提單持有人承擔責任而在提單中寫上的“數(shù)量不知(quantityunknown)”、“重

2、量不知(weightunknown)”、“據稱重(saidtoweight)”或者“據說裝有(saidtocontain)”等類似的免責文句。由于這一條款對承運人有利,承運人對使用該條款樂此不疲。在實踐中,越來越多的糾紛涉及到“不知條款”,一旦出現(xiàn)貨物短量或者貨物不符,“不知條款”的存在有可能會使得收貨人或者提單持有人的索賠之路困難重重。所以,有必要對該條款進行系統(tǒng)的研究。本文包括以下的六個部分:前言主要介紹了本文寫作的目的和相關領域的

3、研究現(xiàn)狀。第一部分是關于“不知條款”一般問題的介紹。首先,“不知條款”有其產生的現(xiàn)實合理性和存在的法律可行性。貨物收據功能是提單具有的一項基本功能,基于提單的這一功能,承運人有義務將提單所列的貨物按照其接收貨物時同樣的狀態(tài)交付給收貨人或者提單持有人,否則,將對收貨人或者提單持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然而,提單上關于貨物基本情況的描述是由托運人提供的,由于種種現(xiàn)實原因,托運人有時候提供的貨物資料不一定正確。若是讓其對非因自己的行為產生的結果承擔

4、責任,對承運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為了使自己免于陷入這樣一種困境,承運人便在提單上加注“不知條款”。國際公約和各國國內立法對承運人的這一行為進行了確認,給“不知條款”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據。其次,介紹了“不知條款”的表現(xiàn)形式。在班輪運輸中,直接運輸散貨或者件貨時,“不知條款”通常使用“重量不知(weightunknown)”、“據申報(saidtobe)”等措辭,而在使用集裝箱進行運輸時,“不知條款”則表現(xiàn)為“托運人裝箱、計數(shù)(SLACShi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